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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作者:中正鉴定 发布时间:2016-12-09 00:00:00 人气:288

5月18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等8类无户口人员可进行户口登记。
  记者从《通知》上看到,其中一类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根据《通知》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
  8类无户口人员中,还包括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是指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和1996年1月1日前出生及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有效亲子鉴定证明而未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另外,未办理收养手续被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也包括在其中。这类人员是指在199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期间被事实收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目前未满14周岁的无户口人员;在2009年4月1日后被事实收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目前未满14周岁的无户口人员系弃婴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捡拾地公安机关报案。还有1992年4月1日前发生的收养,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如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要严密户籍档案管理,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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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中午,一位村妇顶着烈日背着装满龙眼的竹篓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执意送龙眼给民警。
  该村妇姓阮,外国人,14年前嫁到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丈夫残疾,因属外国人非婚生育以致3个学龄孩子均没有落户,最近民警上门为3个孩子办理了户口登记。阮姓村妇特意摘了一篓自家种的龙眼,来到30公里外的公安局感谢民警。
  今年以来,崇左公安机关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了困扰户政管理工作多年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截至8月21日,全市7个县市区公安局为千余名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其中为698名无户口儿童少年落户登记。
  走村串户,精准排查
  今年初,崇左市公安局制订下发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属7个县市区公安局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程度。各县局户政部门和各派出所组织863名驻村和社区民警深入905个村委会和社区708802户人家,宣讲无户口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发动群众积极为家中的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同时对辖区的无户口人员进行精准调查摸底,分类登记。
  为规范办理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问题,该局出台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对各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规范,让基层民警在办理无户口人员落户登记时有章可循。同时,该局对全市户籍民警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民警将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的相关调查以及证明材料通过电子档案系统扫描上传户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备上级户政部门进行监管和抽查,防止违规办理户口的问题发生。
  特事特办,为民解忧
  “我明年可以考大学了!”近日来,家住凭祥市凭祥镇连全村的梁某在微信里自豪地留言道。
  梁某1997年10月出生,由于父母是中外非法通婚,且外籍母亲早在10多年前离家不归,父亲又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多年来一直没有为她办理户口,因此错失了今年参加高考的机会,梁某为此伤心不已。在学校老师的指点下,她到凭祥市公安局户政大队求助。凭祥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深入村屯、学校调查核实,并指导、协助梁某备齐了相关申报户口材料,为梁某办理了居民身份证。这样,明年她就可以参加高考了。
  崇左市毗邻越南,边境线长533公里,辖区村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数量多,是登记落户工作的重点,也是登记落户工作的难点。另外,全市农村中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也比较多。对此,崇左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加强与民政、卫计、妇幼保健等部门沟通,进一步理顺关系,定期互相通报登记落户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登记落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时,户政部门还结合社区和驻村民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明确不同类别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调查取证的工作要点,便于民警正确掌握政策方向,更好地服务群众。
  免除DNA鉴定费用,为贫困三姐弟落户
  民警在登记落户工作中反映,少数群众之所以无法办理落户登记,主要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负担不起无户口人员亲子鉴定费用,因而无法凭亲子鉴定证明落户。对此,崇左市公安局党委特事特办,在有限的资金中挤出部分经费,由市局刑侦技术部门免费为部分贫困家庭无户口人员进行亲子鉴定,减轻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6月30日,通过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开具的DNA鉴定和相关手续,扶绥县公安局户政大队为辖区东门镇那江村文某英的3个小孩解决了落户和上学问题。
  6月1日,户籍民警从文某英口中了解到:她丈夫已经去世,留下3个小孩,大女儿10岁,两个双胞胎儿子8岁,都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因为3个孩子都是文某英在广东打工时在私人医院出生的,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因而无法登记户口,导致3个孩子无法上学。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告知文某英需提供她与3个孩子的亲子鉴定证明方可申请办理入户。但文某英独自抚养3个孩子,家境窘迫,实在无法承担高昂的鉴定费用。